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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教材征订、发放与管理的暂行规定

来源:建筑工程系  时间:2018-12-04  浏览: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是学校进行正常教学工作的主要工具,高质量的教材是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本保证,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教材工作的新情况,改善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加强教材计划管理,确保教材的按时供应,为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创造条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征订

1.学校每学年开展两次教材征订工作。各系部根据教学工作运行流程与规范时间要求完成下学期教材征订工作。

2.教材的选用,执行如下流程:课程任课老师集体研究后提出(跨系开设的课程,由课程归口系提出),教研室主任审查,教学秘书汇总,系主任审核签字,教务处复核,教指委审查,教学院长审批。

3.课程教材一旦上报,原则上不得变更原定教材,如因出版原因(如停版,绝版等)立即选用其他教材补订。

4.为避免教材积压,课程教材征订数量以一届学生人数为量。

5.各系(部)由于漏订、错订、迟订等导致课前无教材诱发教学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如因故造成库存积压的教材,由教务处(教材库)开列清单,开课系(部)应在不影响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优先选用。

二、教材发放

1.教材进库后,教务处应及时通知各系(部),按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由各系部按原上报的教材征订计划填写《教师用书领用单》由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到教务处领取,以便教师备课。

2.教师备课用书,除指定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之外,不再受理各课程教师自行开列的教学参考书征订工作。

3.各系(部)可以领用本系(部)各专业所开专业课程教材一套,由系(部)资料室集中管理,供教研、听课公用。

4.学生用教材,在开课前,由各系部以班为单位填写《学生教材领取单》,教材领取单须经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由辅导员组织学生凭《学生教材领取单》在开课前1-2天内到教材库领取教材。

5.教材发放过程中,发、领双方必须认真清点册数,如发生短缺,经双方确认后,方可补发。

6.教师和学生领用的教材,如发现有错误、倒装、缺页等现象,可以凭原教材到教材库调换,并进行登记。

7.学生调换专业,应尽快找转入系开具证明,经转出系、转入系签字,并持原转出班级全套教材到教材库调换新书。

8.学生领用教材后,不论何种原因离校,均不受理退教材事宜。

三、教材款管理

1.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入学注册时,学生按规定到财务处交纳教材预交款。

2.学生领用教材时,凭财务处教材收款凭证领用,未交款者,暂不领用教材。

3.教务处每学期清理教材费用,学生毕业、退学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结算手续。

4.每学期教材领用后,教材库要及时清理库存,做到帐、库相符,尽量减少库存积压。

四、留、降级及复学的学生,如教材发生变化可按正常价格供应教材一套。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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