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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热点

来源:网络转摘  时间:2011-06-17  浏览:

十二五时期, 对我国国内宏观经济和建筑业来讲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和更大规模发展的时期,而从世界经济形势来看是后危机时期,准确把握建筑市场的发展变化,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行业发展的紧迫任务。在北京奥运、上海世博和广州亚运这些大型的热点建设项目后,我国建筑市场将由点向面展开:各类级别的开发区(经济区)增加或扩大;城镇建设量加大;高铁路网建设密集;地铁市政建设持续升温。

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建设大舞台。2009年以来,获批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区域规划频频出台,国家审批区域发展规划数量之多、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国家先后批复了珠江三角洲改革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中部崛起规划、横琴发展区、江苏沿海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关中——天水经济区、潘阳湖生态经济区、图们江区域而开发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皖江城市带、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等,数量几乎是前4年的总和。从地区来看,沿海地区继续占优势,同时兼顾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形成了“东部率先”、“中部崛起”、“东北振兴”等板块,以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重庆的两江新区,东、中、西三路同步协调发展同时带动一大批建设项目上马。众多区域规划的出台与实施,将会迎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电网以及城市市政等新一轮投资建设的热潮,每一地区的战略布局与投资都将为建筑业带来巨大的市场商机。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未来五年,中部地区城市群建设、公路网、铁路网、机场、港口的建设将成为热点中的热点。长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等地区规划建设城际客运专线系统,有条件的大城市适度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国家将加快高速公路网建设,积极推进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中部地区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和区域高速公路通道。郑州、武汉等将建设成全国性交通枢纽城市。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政府将继续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间题。各地要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购置等方式增加廉租房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要加快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推进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从2009年开始,结合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3年时间基本完成,特别应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总结住宅类建筑市场潜力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城市化;第二个方面是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第三个方面是投资需求。在我国目前投资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风险较低的房地产投资是不可避免的。

农村也将变成建设的主战场。城镇化建设将成为建筑市场新亮点。根据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家将把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大统筹城乡的力度作为未来农村发展的新战略,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将成为城乡统筹工作的重点和抓手。国家财政将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水、电、路、气、房)建设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将是城镇建设的重点。国家推行建材下乡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将是城镇化的重点。国务院通过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提出,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培育城市群增长极,壮大县城和中心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国家规划到2015年,中部地区城镇化率要提高到48%以上。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将带来对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量需求,将为建筑业开拓巨大的市场空间,特别是为中小型房建和市政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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