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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时代来临? 住建部发文,建造师执业将有大变动

来源:建筑工程系  时间:2018-10-23  浏览:

10月11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其中:

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019年1月1日前,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与新系统对接,并上传二级建造师相关数据。

大家期待已久的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能否实现!从文件中关于省级二级建造师数据上传到全国平台来看,有以下几点信息,需要留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将全面要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最快明年就能初步实现。

2.这就意味着“全国二级建造师信息共享”,那么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将有可能真正实现!

3.新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7月24日发布已有1年有余,不出意外,修订后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或将近期出台,对“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会有进一步的说明。

4.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会不会改为“全国统考、全国统一分数线”,暂不做主观臆测,或许会有一个过渡期,也或许几年内就会实现。

回到这份文件本身,目前“一级建造师执业”是主角。通知明确: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施行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3号),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今后改为“承诺制”,这些材料或者部分材料是不是不需要了?

还需进一步明确!这也意味着,新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或许会很快出台。

2017年,人社部、住建部、环保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各领域“挂证”问题,明确提出要由“不敢挂”“不能挂”到“不愿挂”。

“四库一平台”正式上线,威力初显;接下来就看社保平台何时登场了。两者双剑合璧之时,“不敢挂”“不能挂”的目的才会圆满达成。

二、注册前,个人和聘用企业都要实名认证: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

三、审批时间限定20天内:通过新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

五、一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应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

目前,全国有60多万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更是接近200万,牵扯范围巨大,政策出台必定慎之又慎。这份文件的力度不同一般,大家需给予一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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